一、依據臺南市中西區公所115年9月10日南中西民字第1150018049號函辦理。
二、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依「中央選舉委員會選舉工作費支給表」核發工作費。主任管理員3,900元,主任監察員3,200元,管理員2,550元,監察員2,300元,預備員2,000元。
三、投開票工作人員,除依規定發給投票日工作費外,並依臺南市選舉委員會115年8月20日南市選一字第1153150139號函示,參加選務工作人員給予補假2天。
四、投開票所管理員均以年滿18歲以上者始可擔任,服替代役之役男依法不得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。
五、被推薦之工作人員由該所遴派至該區投開票所擔任主任管理員、主任監察員、管理員或預備員,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均須參加區公所辦理之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,講習後之交通費200元(將與投票日工作費一併發放)及核發學習時數3小時,講習會預定於115年10月底至11月中辦理,屆時由該所另函通知被推薦之工作人員。
六、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及第59條法律規定,主任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,主任監察員須為現任或曾任公教人員,管理員須三分之一以上為現任公教人員。本校同仁如有參與意願,請於115年9月21日(星期一)前向人事室登記報名。